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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轉載自自己之舊部落格,主要在探討資訊科技如何「真正且有意義的」協助教學:

在課室之教與學中,不論教師實 施任何教學方法或教學策略,其最終目的皆在希望所有學生能做到「有意義之學習」。近十幾年來,「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目的亦在於此。然而,何謂有意義的學 習呢?依據Jonassen(2003)於Learning to solve problems with technology一書中所述:
1、    有意義的學習是需要學習者主動的(Manipulative/Observant)
2、    有意義的學習是有強烈意圖的(Reflective/Regulatory)
3、    有意義的學習是學習者建構出來的(Articulative/Reflective)
4、    有意義的學習是互相合作的(Collaborative/Conversational)
5、    有意義的學習是需在真實情境中的(Complex/Contextualized)

再者,依據 Jonassen(2003)所述,其將資訊科技之使用分為三個階段:
1、學習電腦知識:在該階段中,使用者必須粗略瞭解電腦如何運作及如何操作。
2、從電腦學知識:在該階段中,使用者將原本撰寫於紙本上之資料放置於電腦或網際網路上,電腦 就像一本沒有時間與空間限制的電子書,瀏覽者可從電腦中學習知識。
3、用電腦學知識:在該階段中,電腦是使用者的學習夥伴,電腦協助使用者作大量高速運算或提供其經過檢索之資料,並將整理排序過之資料供使用者分析判讀,讓使用者有較多之時間去探究問題與對資料作批判性之思考
依 此學理來作推論,教師使用資訊科技並非用來「取代」教師的教學,而是用來「協助」教師作教學。從「協助」的層次上看來,無疑的,「用」電腦來學習,使電腦 成為學習者的伙伴,是一個最好之方案。當以較宏觀之角度來看待人類之文明史與學習歷史,目前我們正從「工業文明」步入「數位文明」。「數位文明」與「工業 文明」最大之差異即在於工業文明的特徵是大量的生產,標準化的製造,故我們發現在這個時代的學校運作模式就像一座工廠,學生就像是被整齊劃一生產出的罐 頭,腦袋裝滿了大量記憶性的知識與快速計算的能力;然而,當「電腦」與「網際網路」之出現,大量記憶性之知識與快速運算的能力是否還是教育之主要目的?使 用過網際網路的人應該會發現「記憶性的知識」在數位時代是廉價或幾乎是免費的,任何有能力作文字輸入的使用者皆可在搜尋引擎上找到自己想要的資料;是故, 在「數位文明」的教與學中,教師最好能跳脫只是扮演單純「知識傳輸者」的角色,而應該是「以學習者為中心」,教師要當學生學習鷹架的搭建者,學生探究知識 學理的協助者。在這樣的思維中,教師應學習將「資訊科技」之優勢發揮出來,漸漸從只要求學生作知識之記憶與機械性運算中遷移至協助學生對問題之探究能力, 解決問題之能力,對真實情境之事件有能力作批判思考,而將機械性運算與記憶性之工作交給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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